在求职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然而,关于就业协议书应该加盖何种印章的问题,常常让不少毕业生感到困惑。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探讨,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就业协议书的签署细节。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就业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署就业协议书时,需要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这份协议书究竟应该由谁来盖章呢?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主要涉及三方主体: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以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在这三方中,用人单位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的专用章。这是因为在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承担着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工资等主要责任,而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的专用章能够证明该单位的身份和资质。
另一方面,学校作为毕业生的培养机构,也需要对就业协议书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这是因为学校在就业过程中扮演着桥梁的角色,负责协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学校公章的加入不仅体现了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也表明了对就业协议真实性的认可。
此外,毕业生本人也需要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确认,以表明自己同意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值得注意的是,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不能代签或伪造,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就业协议书应由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专用章,同时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并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这样的流程既能保证协议的合法合规性,也能有效维护各方的权益。
最后,提醒广大毕业生在签署就业协议书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妥善保管好协议书原件,以便日后查阅或处理相关事务。希望每位毕业生都能顺利找到满意的工作,开启人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