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颁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为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基础教育权利而制定的重要法律。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制度的正式建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86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义务教育制度的法律,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制度。
该法的出台,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推动教育公平、提高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此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教育需求的变化,该法也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需要。
二、表格:《义务教育法》相关时间点
| 事项 | 时间 |
| 《义务教育法》草案提交审议 | 1985年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义务教育法》 | 1986年4月12日 |
| 《义务教育法》正式施行 | 1986年7月1日 |
| 第一次修订(增加“实施素质教育”等内容) | 2006年6月29日 |
| 修订后新《义务教育法》正式施行 | 2006年9月1日 |
三、结语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体现了国家对教育公平和全民素质提升的高度重视。它不仅保障了适龄儿童和青少年的受教育权,也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制度将继续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