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为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提高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该办法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查核程序、结果认定、处理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强化干部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
一、主要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查核范围与对象
明确将副处级以上干部纳入报告和查核范围,涵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的相关信息,确保监督无死角。
2. 查核方式与程序
查核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核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结合干部档案、组织核实、部门联动等手段进行综合判断。
3. 结果认定标准
对于填报不实、漏报、瞒报等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认定为“一般问题”“较重问题”或“严重问题”。
4. 处理措施与纪律要求
根据查核结果,对相关干部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5. 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查核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二、查核结果分类及处理方式对照表
| 查核结果类型 | 情节描述 | 处理方式 |
| 一般问题 | 个别事项填报不准确,未造成不良影响 | 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
| 较重问题 | 多项事项填报不实,存在明显错误或遗漏 | 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
| 严重问题 | 涉及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情节恶劣 | 组织调整、纪律处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 漏报、瞒报 | 故意不报或虚假填报,影响干部选拔任用 | 严肃追责,取消任职资格或调离岗位 |
三、实施意义与成效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更加科学、规范、有力。通过明确查核流程、细化处理标准,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有助于提升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同时,也为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管理中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利于实现精准识别、精准监督、精准问责,全面提升干部监督管理水平。
四、结语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是新时代加强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其核心在于通过制度约束和纪律保障,确保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切实维护政治生态的清朗。未来,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行的持续深化,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