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诉期究竟是从哪天起算】在司法实践中,上诉期的计算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的重要依据。尤其对于“15日上诉期”这一常见期限,许多人容易混淆其起算时间,从而影响自身权利的行使。本文将对“15日上诉期”的起算方式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上诉期限为15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若当事人收到的是裁定书,则同样适用15日的上诉期。
需要注意的是,送达方式不同,起算时间也有所不同,这直接影响到上诉期限的起止日期。
二、上诉期起算方式总结
| 送达方式 | 起算时间 | 说明 |
| 直接送达 | 收到判决/裁定书的次日 | 当事人本人签收后,次日开始计算15日上诉期。 |
| 邮寄送达 | 邮戳日期的次日 | 若以邮寄方式送达,以邮戳日期为准,次日开始计算。 |
| 留置送达 | 送达文书的次日 | 在当事人拒绝签收时,依法留置送达,次日视为送达完成。 |
| 公告送达 | 公告期满后的次日 | 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60日,公告期满后次日开始计算上诉期。 |
三、注意事项
1. 上诉期不包括节假日:如果15日上诉期内遇到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 逾期不上诉视为放弃权利:一旦超过上诉期限未提起上诉,法院将不再受理,原判决或裁定即生效。
3. 不同案件类型可能有差异:如刑事自诉案件、行政案件等,上诉期限可能略有不同,需具体分析。
四、结语
“15日上诉期”的起算时间,关键在于送达方式和送达完成的日期。当事人在收到裁判文书后,应第一时间确认送达方式,并准确计算上诉期限,以免因时间计算错误而丧失上诉权利。
附:建议操作流程
1. 确认收到的是判决书还是裁定书;
2. 查看送达方式(直接、邮寄、留置、公告);
3. 根据上述表格确定起算日;
4. 计算15日期限并及时提起上诉。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避免因上诉期计算不清而导致的权利损失。


